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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
2020年11月11日,潼关县检察院就尾矿库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潼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域内桃园沟—麻沟尾矿库的泄洪能力不能满足生产现实需求,存在调洪安全隐患,可能会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影响,相关行政部门未对此情况作出处理。县检察院立即立案,经诉前调查,及时向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该尾矿库泄洪情况作出处理。
截止目前,该尾矿库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也受邀进行了现场查验,后期验收工作正在进行。确保生产安全,需要职能部门更加积极作为,恪尽职守,守土尽责。潼关县检察院将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督促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坚决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说“不”。
文字:万智强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